(记者张洁)6月5日是“世界环境日”。按照惯例,昨天,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了《2009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》。公报称,去年,我省污染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,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不断好转。
公报显示,全省11个设区市优良天数平均为334天,比2008年增加了10天。秦皇岛、廊坊、沧州、衡水、承德、保定、邢台和张家口8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。与2008年相比,新增了保定、邢台和张家口3个城市。全省七大水系三类和好于三类水质的断面比例达42.4%,比上年上升9.1个百分点;劣五类水质的断面比例比上年下降4.2个百分点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的平均浓度,比上年下降26.2%;氨氮的平均浓度,比上年下降15.9%。
2009年,我省继续实践和探索环保新道路,在污染减排上,省委、省政府实施了“双三十”节能减排示范工程,目前示范、引导、带动作用已经全面显现。在产业结构调整上,出台了区域禁限批制度,明确了各设区市的生态功能区定位、区域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类型以及环境敏感区建设项目管理要求,加强了对重点产业及项目建设的引导。在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上,建立了覆盖全省七大水系的生态补偿制度,促进了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的改善。在全防全控上,谋划实施了环境保护污染监控、科技支撑、资金投入、公众参与四大体系建设,并把体系建设做成项目,用工程手段来推进、实施。在政策创新上,建立完善了绿色信贷征信体系,开展了绿色信贷政策效果评价,突出强调了信贷项目审批中的环保“一票否决”制。在法制建设上,出台了《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》和《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》,为加强环保执法,深化污染减排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。
2009年,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上年削减5.74%,超额完成5.5%的年度削减目标,累计完成“十一五”目标任务的91.34%;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削减6.81%,超额完成5%的年度削减目标,累计完成“十一五”目标任务的108.07%,提前一年半达到了“十一五”削减目标。
|